房产过户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有哪些不利影响

  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失去房产所有权。执行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被执行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的,执行人可以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上一篇:房产过户手续和时间规定

下一篇:二手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问题不能为空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