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银行贷款流程及手续

  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银行贷款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

  2、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

  3、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

  4、开立账户;

  5、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支用贷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贷款通则》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贷款通则》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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