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应注意离婚时,成年女子不具有权利去分割父母的财产,但是父母本身可以赠与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定原则有:

  1、核心原则:子女利益最大化;

  2、根据子女年龄确定抚养权原则;

  3、考虑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原则;

  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5、协议优先原则。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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