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请求权人和第一受益人区别

  律师解答

  第一保险受益人,又称保险收款人,是指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享有保险请求权的人。法定受益人有一定的继承顺序,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的顺序依次拥有保险金请求权,如果有第一继承人,则第一继承人为第一请求权人。第一受益人包括第一请求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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