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务局要带营业执照吗

  律师解答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携带营业执照。

  还应当携带的资料有:

  1、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的,当场办结,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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