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在南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去南宁市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书写起诉状,带好相关证据材料,去南宁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的,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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