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对于离婚判决书,不是七十五天生效,而是从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自动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十五日内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在十五日之后就不可以上诉,因为十五日之后判决就生效了,生效的判决是无法上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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