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在扬州办离婚证的,应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证的程序:双方一方提出离婚;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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