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能在深圳办离婚手续吗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对于外省人,户籍所在地不是深圳的,不能在深圳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可以委托律师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如果被告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原告可向深圳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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