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收养子女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双方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共同收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上一篇:手写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下一篇:收养一个子女算独生子女吗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问题不能为空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