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是去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去民政局。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
下一篇:起诉离婚前准备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