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的,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出庭应诉,至少有两个人出庭;如果有诉讼代理人,可以是诉讼代理人和自己出庭,其他的亲属可以旁听;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或者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也可以由诉讼代理人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