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流程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当遵循的完整流程。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原告带着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和证据等材料,去人民法院立案起诉;法院受理后,及时缴纳诉讼费;接收被告的证据,并做好开庭准备;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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