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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