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是去哪里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如下:1.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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