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一般不给子女。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将其中一部分的财产分给孩子的,可以共同约定把一些财产,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这部分财产就不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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