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自诉案件吗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案件不一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对方殴打家庭成员,造成轻伤及以上伤情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但如果对方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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