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依法向支付的款项,这部分是在拆迁补偿费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一类费用,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涉及村民重大利益,其分配方案应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保障被征土地后老百姓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补偿,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的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因此这部分费用是支付给被征地老百姓的。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给予补偿:

  (1)、重新分配宅基地进行自建房,补偿建造房屋的成本价;

  (2)、提供安置房,在“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下,充分考虑公摊面积、容积率等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最低1:1比例置换;

  (3)、货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宅基地的地价等。

  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也要予以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着物的价值支付的补偿数额;青苗补偿是指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的规定,本项补贴归实际所有权人,具体的补偿标准是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

  五、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补贴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

  社会保险缴纳补贴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多参考年龄和征地多少,如:缴费补贴上对年龄较大、征地比例较高的多补贴,对年龄较小、征地比例较低的少补贴。

  通过这篇文章,相信各位被征收人一定有了初步了解。在此提醒众多被征收人,虽然法律对征收补偿进行了具体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或是补偿不合理,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征收拆迁律师,通过法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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