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业主方不是建设单位。业主方作为未来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和建设市场上的买方,对项目目标实现起主导作用,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作为未来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和建设市场上的卖方,是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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