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纠纷律师:家庭暴力、虐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家庭成员中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对其他成员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对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具有经常性、一贯性的摧残、折磨、迫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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