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婚前父母出资首付款离婚如何处理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婚前父母出资首付的离婚需要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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