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无效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复议无效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不服,向上级机关提起了复议,而上级机关维持了原来在决定,当事人不服,又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原来的决定,或者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就自然无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适用依据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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