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显示吊销未注销怎么办

  律师解答

  分公司显示吊销未注销的应当及时注销。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交的资料有申请书、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文件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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