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双方必须到吗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中,双方一般需要到场。如果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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