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否约定管辖法院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但是仅限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协议可以针对财产分割部分约定管辖法院,对于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和抚养费支付等明显带有人身关系属性的非财产部分,不可以约定管辖,约定管辖法院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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