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否引起物权变动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对于离婚协议,一般不能直接引起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上一篇:离婚协议起草多少钱

下一篇:离婚协议可否约定管辖法院

减少损失,从咨询开始
输入错误
输入错误
选择错误


选择错误

问题不能为空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