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中,本人不一定要到场。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到场。或者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上一篇:离婚诉讼必须请律师吗
下一篇:离婚诉讼案件的立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