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第12个月生孩子了能享受吗

  劳动纠纷律师解答

  生育险缴费第12个月生孩子了,一般能享受。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各地规定不一,一般不会超过一年,具体标准询问当地人社局。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保险费缴费达到当地规定年限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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