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纠纷律师:农村户口怎样分户口本

  太原离婚律师解答

  农村户口分户口本的手续是:申请人填写“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到户籍管理地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署意见,核验通过领取新的户口本。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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